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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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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32-83780009,0532-83780001

官方网址:http://www.qdu.edu.cn https://zs.qdu.edu.cn/

青岛大学2014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山东省外)

时间: 2014-06-0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695 收藏

一、学校概况

青岛大学是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坐落在黄海之滨、浮山之麓,依山傍海,风景秀丽。

目前,在校学生达到42000余人,其中研究生近8000人,本科生32000余人,留学生1300余人。学校设置了文、艺、史、哲、理、工、医、经、管、法、教等11个学科门类,开设了100个本科专业,拥有31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175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7个博士后流动站。

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2个,山东省重点学科20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13个,国家精品课程3门,省级精品课程41门,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个;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基础实验室与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17个。

学校实施特聘教授人才工程,拥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1000余人,院士2人、外聘院士8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6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7人。

学校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70余所院校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设立了交流学生、交流学者、学术合作、联合办学、留学生教育以及海外孔子学院等118个交流项目。

美术学院是山东省最早的美术院系之一,现由全国著名中青年画家王绍波教授担任院长,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精良。学院以培养新型高素质艺术人才为宗旨,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和艺术创新。学院学科门类齐全,在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及绘画三个本科专业中含十个专业研究方向,其中环境设计专业有室内设计、景观设计、装饰雕塑与陶艺三个专业研究方向;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有平面艺术设计、数码媒体艺术设计、纺织艺术与装饰设计三个专业研究方向;绘画专业有水彩、油画、版画、国画四个专业研究方向。学院拥有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设计艺术学、美术学两个学术类型硕士点,以及艺术硕士(MFA)和工程硕士(艺术设计)两个专业类型学位点。美术学为山东省重点学科,水彩画为山东省特色专业。水彩教学成果荣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设有中国美协水彩画艺委会青岛学术研究中心。学院坚持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成果卓著,教师已在国家级学术展览中获大奖、金奖7项,其他奖项80余项,学生作品多次入选全国美术作品展和艺术设计展,并获多种奖项,院长王绍波教授的水彩作品《渔歌》在第十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中荣获金奖。

纺织学院(服装学院)学院专业教学历史悠久,纺织、服装学科独具特色。学院目前下设4个教学系,2个学科实验室和1个CAD中心。学院现有纺织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个工程硕士点;有设计艺术学(服装设计方向)硕士点和工业设计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点。“纺织工程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纺织工程学科”为山东省“八五”、“十二五”特色重点学科,“青岛大学纺织服装实验教学中心”为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新型成纱实验室及功能纤维及纺织品工程实验室为山东省“八五”、“十五”重点实验室。在科学研究方面,学院近年来承担科研项目60余项,科研经费800余万元,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SCI、EI收录论文160余篇,获国家专利20余项。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下设服装设计、服装表演两个专业方向。服装设计方向培养掌握服装设计理论与实践、服装材料性能和服装加工工艺的基本理论,能从事服装艺术设计、服装品牌运作、服装生产管理与营销、纺织品艺术设计、成衣工艺研究和技术改造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山东省外)

专业

类别

专业名称(方向)

层次

学制

招生科类

安徽

福建

黑龙

湖南

江苏

江西

绘画类

绘画(水彩、油画、版画、国画)

本科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

24

设计类

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数码媒体设计、纺织装饰设计)

本科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

6

6

6

6

6

6

环境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装饰雕塑与陶艺)

本科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

6

6

6

6

6

6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

本科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

4

4

4

4

4

4

注:绘画专业将根据各省生源质量确定分省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执行考生所在省的有关招生规定。

四、报名要求及办法

1.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 若考生所在省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须专业统考合格;

3.本人持身份证、所在省统一发放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联考证)原件,按时到所在省我校校考考点,按规定及程序进行报名;

4.各考点只接受考点所在省考生报考;

5.美术类专业报考时间及考点安排;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安徽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2月8、9日

2月10日

黑龙江

黑龙江东方学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1月7、8日

1月9日

湖南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长沙市麓山南路两里半

1月17、18日

1月20日

江 苏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

2月9、10日

2月11日

江 西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605号

2月23、24日

2月25日

福 建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

1月13、14日

1月16日

注:1.湖南考生报名结束后,请及时查询考点安排。2.最终考试时间安排以各考点现场公布时间为准。

五、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1.考试科目

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和色彩两科。素描科目主要考查考生对形体结构、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表现能力。色彩科目主要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认识和色彩技法表现能力。

2.范围和形式

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头像默写等方式进行考查;色彩科目一般采用静物默写等方式进行考查。

3.考试用具及要求

(1)考试用纸:考试用纸均为4开,由考点统一向考生提供。考试用纸的左上角为考生信息填写处,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学校考号等,由考生考试时填写。

(2)其他用具:考试用笔、画板、画架及相关用具由考生自备。

(3)考试要求:考生信息一经填写不得涂改,否则判为无效试卷,不得污染、损坏考生信息密封条。卷面上不得喷洒任何定画液体。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和有记忆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考场,答题区域以外不得作画、污染、标记,否则判为无效试卷。其他要求按考场规则执行。

六、合格证发放、文化课考试、填报志愿

1.我校根据生源质量按照绘画类和设计类发放合格证书。高考填报志愿时绘画类专业合格者只可填报绘画专业,设计类专业合格者可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三个专业。

2.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按照考生在所在省份专业统考(联考)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请考生注意查收。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3.考生凭我校所发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按所在省份的招生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七、政审、体检与录取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考生户口所在地的有关招生规定办理;

2.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执行;

3.录取批次;

(最终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安徽

艺术一批

黑龙江

一批艺术本科院校

湖南

艺术类本科

江西

提前本科

江苏

艺术公办3小批

福建

艺术类本科批A

4.录取原则:

(1)文化课成绩在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并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划定的专业大类文化课成绩控制线;

(2)若考生所在省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须专业统考合格;

(3)绘画专业,艺术文、理考生按我校专业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4)设计类专业,艺术文、理考生按我校专业成绩统一排名,按照专业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设计类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八、监督机制

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如违反考试纪律,将严格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的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2.学校监察室将全程参与,予以监督,电话0532-85953137;

3.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咨询电话:青岛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0532-85953692

青岛大学美术学院办公室 0532-85953828

青岛大学纺织学院(服装学院)办公室 0532-85953038

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q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