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医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贵阳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重点大学,成立于1938年,至今已有72年的办学历史,是我国最早的九所国立高等医学院校之一。学校占地面积768.5亩,现设13个教学单位,23个本科专业及方向, 6个专科及高职专业。研究生教育始于1981年,先后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单位、“向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授予硕士学位”单位、开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单位、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基础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60
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职(专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
二、招生计划
2010年本科:1520人;专科:380人;少数民族预科班:50人,分专业计划详见招生目录。
三、录取原则
1.贵阳医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2.贵阳医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中心监督的录取体制和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
3.参加录取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原则,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4.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录取过程中对考生加分问题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
2.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
3.为解决家庭贫困学生入学问题,学校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合作开通“绿色通道”,协助办理助学贷款相关手续。注:开通生源地贷款地区的学生必须在当地办理贷款,学校不能办理该类学生的贷款相关手续。
五、招生组织机构
贵阳医学院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贵阳医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
六、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医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贵阳医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 6908282 传真:0851- 6908282
邮政编码:550004 Email:gmczkb@g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