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补录招生简章
为做好内蒙古农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厅函〔2022〕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补录招生简章。
一、基本原则
(一)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二)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专业志愿原则。我校设置一个专业志愿,考生只能勾选一个专业,专业之间不能调剂。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2020、2021、202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尚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注册。
(三)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进行查询。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三、补录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补录招收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会计学、行政管理、法学四个专业,共计106人(如表所示)。
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补录招生计划表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8日—7月20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考生请将以下材料发至指定邮箱(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表中已标明),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三)提交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内蒙古农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及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4.学士学位证书及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om.cn/)学位认证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用提供。
备注:若毕业院校尚未发放学位证、毕业证,必须提供毕业院校教务处开具的毕业审核通过证明。
5.本科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6.本人免冠照片电子版,格式为JPG,分辨率为480*640,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以“毕业学校+姓名+报考专业”统一命名,材料报备不全者,或未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名材料,均视为报名无效。
五、资格审核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在2023年7月21日开始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由招生专业所在学院具体负责。7月23日左右将初审结果在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网和相关学院网站公布。
六、考试形式与内容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相关考试。
(一)考试形式
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由招生专业所在学院负责,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以招生学院的通知为准。202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时须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毕业院校尚未发放以上证书,可持毕业院校教务处开具的毕业审核通过证明。
(二)考试内容
1.大学外语听力及口语。主要考查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
2.专业能力水平。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潜在学习能力以及考生既往成绩、获奖情况、毕业论文、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情况。
七、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
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我校将于7月31日左右在学校招生网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录取并发放内蒙古农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
(二)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扫描发送至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并电话告知招生专业所在学院和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学生入学以后学校将对学生进行身体和入学资格条件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本人签字确认的《内蒙古农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原件。
2.《内蒙古农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八、培养与毕业
(一)凡通过第二学士学位考试录取的学生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学制两年,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统一进行管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学费按内蒙古农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相应专业标准执行。
(二)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按照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专业报到人数大于20人的独立成班,小于20人的采取插班教学方式。
九、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二)本简章适用于我校第二学士学位补录招生录取工作。内蒙古农业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本简章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内蒙古农业大学网址:https://www.imau.edu.cn
内蒙古农业大学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农业大学订阅号
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s://zhaosheng.imau.edu.cn
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办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471-4311359;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金老师 15849345010;
会计学专业:范老师 13488549572;
行政管理专业:马老师 0471—4309256、于老师 13847141091;
法学专业:马老师 0471—4309256、于老师 13847141091;
监督邮箱:jiwei@imau.edu.cn
E-mail: nndzsb@163.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275号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010018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请考生登录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网下载附件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