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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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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政法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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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时间: 2016-01-0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854 收藏

  为建设健、雅、怡、彩的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中国政法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发展规划,我校2016年将进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招生对象为参加2016年普通高 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仅限英语。本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不超过20人,签约人数不超过40人。招生专业为哲 学、经济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翻译、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及公共 管理类共15个专业及1个招生大类。

  本年招生项目及计划见下表,最终各项根据考生测试实际水平协调各大项招生计划,确定各小项是否签约、及签约数,宁缺毋滥。

  说明:1.考生提供的资格证书上的项目,必须与报名时所选定的上表所列小项相一致(例如,报考中提琴须提供相关测试机构提供的中提琴业余考级最 高级证书,报考声乐不能用少儿歌唱等级证书报名)。2.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小项报名,且报名及测试过程中不能更改。3.舞蹈专业不分小项,但仅限持中国 舞、现当代舞业余考级证书的考生报名,签约时统一按成绩排名,不按小项排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条件

  报名考生须已经参加国家级等级测试机构统一水平测试并已获得业余考级最高级证书(舞蹈除外,详见下文),报名时未参加测试或已参加测试但尚未取 得证书的恕不接受报名。国家级等级测试机构为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中国舞蹈家 协会及中国歌剧舞剧院。

  舞蹈类考生要求获得中国舞蹈家协会10级、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舞考级普及型教材10级、北京舞蹈学院民族民间舞9级、中国歌剧舞剧院少儿舞蹈考级10级(包含青年考级)及以上等级,男生身高173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3厘米以上。

  报名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办对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报名要求,并根据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取得生源地高水平艺术团报名的认定资格,成绩必须为合格及以上。

  (二)报名方式与材料组织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0日—2016年1月5日(2016年1月5日16:00关闭)。考生不能同时报名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

  符合条件的高中毕业生请登陆我校“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站”在通过简章内的链接进入“中国政法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及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系 统”(直接点击进入)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在报名表规定位置经毕业高中教务处和校长填写、签字并盖章后,按照下面顺序组织材料:

  1.报名表(将三张同一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贴到报名表指定位置)

  2.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

  3. 符合报名条件的等级证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必须装订成册,不接受寄送个人介绍画册、照片及光盘等物品。以上材料若有缺项,报名无效。

  (若报名系统密码遗失,请考生手写情况说明,写明联系方式,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10-69743924,招生办公室将与考生联系)

  (三)材料寄送

  报名材料务必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以其他形式寄送视为报名无效)。

  申请材料寄达学校一律不退还,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或二次邮寄,材料是否收到请自行查询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物流进度。

  考生须尽快报名,报名材料须于2016年1月10日前(含)寄达学校招生办公室(以我校收到报名材料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

  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49

  (四)资格审查

  对于内容齐全、符合要求的纸质报名材料,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16年1月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上通知。

  三、测试安排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按照不同的项目,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进行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一) 测试安排

  测试时间为2016年3月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测试地点为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

  (二)测试内容

  1.笔试

  笔试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笔试。

  2.专业测试

  舞蹈类:身高测量(不符合标准不允许参加测试)、基本功测试、自选舞蹈一个及即兴表演

  声乐类:演唱歌曲一首及视唱(五线谱、简谱自选,五线谱在2个升、降号之内)

  器乐类:自选曲目一首及试奏(管弦乐视奏为五线谱,民乐视奏为简谱、五线谱自选)

  (三)其它

  1.我校为考生提供钢琴、定音鼓、排鼓,其它与考试有关的乐器及用品请考生自备。

  2.器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声乐类可以使用CD或MP3格式伴奏,如需使用钢琴伴奏,自带伴奏员。

  3.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有关获奖及资格证书原件).考生必须在到校报到时向学校提供符合报名要求等级证书原件,未能及时提供者将不能参加测试。

  4.食宿自理。

  四、签约及录取

  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专业测试分数5:5的比例确定考生总分,各小项根据艺术团发展需要和考生总分,按排名先后确定学校签约名单并公示。

  被我校列入签约名单的考生,参加统一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遵照执行),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在我校第 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在当地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上的,学校予以录取。招生小项里列出的有资格签约一本线项目的考生,如成绩特别突出,高考实际 成绩达到当地的第一批录取分数线,学校将予以录取,此类考生签约人数不超过3人。

  2016年允许高水平艺术团入围考生报考的15个招生专业和1个招生大类中,凡在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科类投放计划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将在普招录取中按照签约专业录取。

  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艺术团教学排练、校园演出及比赛等活动。我校将与拟录取的相关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录取专业和入校后参加艺术团的义务和责任,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五、监督及咨询方式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测试工作全程参与进行监督。

  纪委电子邮箱:jjw@cupl.edu.cn 电话:010-58909699

  对在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入选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招办咨询电话:010-58909122

  招办自动传真:010-69743924

  艺术团咨询电话:010-58909202(仅专业测试相关事宜)

  本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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