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总则
第一条 首都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北京市“省部共建”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是学校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本校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公平公正,提高生源质量,依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办学形式与收费
第二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分高中起点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高中起点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专科起点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个层次,办学形式均为业余,各层次现行学制高起专、专升本为2.5年,高起本为5年。
本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各本科层次专业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后并达到学校相关要求后,均可在本校申请获得学士学位。
根据成人学习的特点,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采取面授为主、自学与网络教学等多种形式结合的学习方式。面授时间一般为公休日;如遇重大节日或特殊情况调休,部分课程可能会安排在法定假期。学生为走读学习,学校不提供住宿。
第三条 2017年本校拟招生专业(含方向)共计60个,具体招生范围、培养层次、上课时间、上课地点等详细内容以北京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