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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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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址:https://www.gdpt.edu.cn/ https://www.gdpt.edu.cn/zsw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自主招生考试招生简章

时间: 2019-05-1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736 收藏

一、分类招生类型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的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普通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面向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试点招生4种类型。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学校招生代码:学校全称: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院校代码:12736

(二)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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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生宿舍住宿费:禅城校区(产品艺术设计、艺术设计)1050-1100元/学年,高明校区(现代纺织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纺织品检验与贸易、化妆品技术、工商企业管理、软件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1500-1700元/学年。

(四)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五)如我校各分类招生的计划未完成,则将其转为面向广东省的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含现代学徒制试点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的报考条件

①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19年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②文科类、理科类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1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美术类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至少有2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文科类考生的3门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美术类文科考生的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美术类理科考生的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③美术类普通高中考生(报考产品艺术设计专业)须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对应科目的术科统一考试,并取得成绩;

④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

(二)面向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含现代学徒制试点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的报考条件

①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19年考生号的应、往届中职(含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②中职阶段就读的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并取得与所考报的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国家旅游局及其授权单位的导游员资格证(仅限酒店管理专业)。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可免考相关专业要求的“技能证书”;

③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

对应专业和技能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面向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要求中职对口专业及技能证书对应表

注:考生必须先确定中职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再对应所取得技能证书或课程证书与招生专业所要求的相一致。技能证书上必须注明有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字样,同时发证机关必须为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必须注明有B级及以上等级。协会颁发的证书(如协会的单证员、跟单员)和上岗位证(如会计从业资格证等上岗证)不视为中级技能证书。


四、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报名采用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方式。依据本人意愿,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填报志愿并确定后无法修改。已被“依据学考成绩招生”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

报考我校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根据我校自主招生专业类型和本人报考条件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如填报第二志愿直接视为无效)。

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1.考生在3月27-31日期间登录“广东省2019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sc.com.cn/gzks ),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进行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

2.考生可根据本人报考条件,在 “高职自主招生(高中)(校测)”、“高职自主招生(中职)”、“现代学徒制(高中)”、“现代学徒制(中职)”四种考核方式中进行报考。

3.报考材料上传

普通高中考生的学业水平成绩等资料由系统自动验证审核,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考生直接填报志愿即可。

中职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加盖中职学校公章的中职阶段就读及就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中职往届毕业生考生上传中职阶段毕业证书原件电子版),及获取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

中职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版材料包含:

①中职应届毕业生考生上传加盖中职学校公章的中职阶段就读及就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中职往届毕业生考生上传中职阶段毕业证书原件电子版;

②上传获取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含封面及内页);

③上传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电子版(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免考“技能证书”条件的考生提供);

各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本校应届毕业生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经所在学校审核盖章(无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并须签署推荐意见,扫描电子版。

4.考生资格审核。普通高中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完成;中职考生、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免考“技能证书”考生及现代学徒制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我校在4月2日前依据招生章程相关要求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

5.报考资格审查查询。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查看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情况。

6.缴交笔试考试费。考生务必规定报考时间前在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交考试费流程(缴费流程见招生网站说明),否则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7.打印准考证。4月1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查看所安排考场。

五、考核方式及录取规则

(三)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的自主招生(含现代学徒制)考核方式及招生录取规则

1.考核方式

①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考核方式

适用招生专业: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考核方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其中,“文化素质”统一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以下简称“学考”,满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院校自主命题测试(以下简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校测”采用面试方式。“学考”成绩不低于120分直接参加校测。

②面向中职毕业生(含现代学徒制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招生考核方式

适用招生专业:化妆品技术、工商企业管理、软件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现代学徒制)

面向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③现代学徒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考核方式

适用招生专业:现代纺织技术、产品艺术设计

现代学徒制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权重比例为2:1。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00分。

2.文化素质/文化基础考试

①纺织品检验与贸易专业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的文化素质考试直接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学考”成绩总分必须达到120分及以上)。

②现代学徒制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文化素质考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语文、德育。

③面向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含现代学徒制面向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自行组织的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以考察学生的综合文化和专业综合理论为主,综合文化知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专业综合理论按专业分别命题、分别考核;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运用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3.职业技能考核

职业技能考核采取现场技能考核或面试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专业技能知识、职业素质、实操能力、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

①我校面向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含现代学徒制面向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的职业技能考核安排在4月13日,与文化基础考试同一天进行。

②我校现代学徒制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职业技能考核安排在4月13日,与文化素质考试同一天进行。

③我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生自主招生的职业技能考核(纺织品检验与贸易专业)

4月18日前,我校确定进入职业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4月20日,学校组织职业技能考核[“校测(面试)”]。入围职业技能考核的要求:“学考”成绩总分必须达到120分及以上。

4.录取办法

①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录取考生的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核满分值的40%;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的60%。

②我校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③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主考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中职毕业生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时,专业综合理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综合理论成绩相同时,再按职业技能考核主考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考生成绩公示及录取备案

①考生文化素质基础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报本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拟录取公示前,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如有专业生源不足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商定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意后,可调整计划到生源充足的专业。

②考生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步(2019年8月)。

③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得参加普通高考专科层次高校的招生录取。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直接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四)面向中职生免试录取及免考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办法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获得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的面向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专业,个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免试申请表。学校根据考生的申报情况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评,根据认定或测评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免试,免试人数纳入我校面向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各专业计划数。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相对口自主招生专业;获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的面向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可免考“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但仍需参加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职业技能考核,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六、关于现代学徒制试点

(一)我校2019年通过高职自主招生现代纺织技术、产品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专业试点招生,实行招工招生同步的方式。

(二)现代学徒制实行校企合作自主招生、实施交互联合培养。

1.学校与合作企业联合招生,共同制定招生招工方案,并共同完成招生的命题、考试和录取工作。

2.校企双方根据专业特点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采用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实行学徒工学交替的学习模式,培养适合企业需要和能实现个人发展的高质量技术技能型人才。

3.校企双方共同制订考核标准,采取“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学徒进行共同管理和评价。学徒在岗带薪学习,经校企双方共同考核合格后,获全日制文凭。

(三)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除应符合招收基本报考条件外,必须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并明确双方权责义务。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

2.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具备双重身份,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考生与合作企业双方须在录取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整个高职录取就读阶段。

3.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经我校录取后,不得转专业,工作岗位按学校与企业共同设置的岗位进行培养。

(四)招生对象、招生模式、联合培养企业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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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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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校分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九、其他事宜

(一)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相关文件包括《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5〕603号)。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三)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十、信息发布

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以及学校官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学校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