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相关问题解答
山东师范大学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相关问题解答
【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执行。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执行。2013年,山东师范大学面向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7610人,山东省内本科计划6610人、山东省外本科计划1000人。
【培养模式】2013年,山东师范大学仍将在全日制本科生中实行“1+3”或“2+2”的“大类招生、分段培养、二次选拔”人才培养模式。其中12个招生大类中含师范专业,设置师范专业计划3030人。学生入学后,不分专业,在统一的大类培养方案下,接受1到2年的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之后,根据学生志愿和学业成绩,由学校组织进行第二次选拔。学校选拔优秀且具备从教潜质、有较强教师职业意向的学生进行师范类专业学习,开始进行教师教育理论学习和教学技能的训练,并完成教育实习任务。
2013年学校全面启动卓越与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在汉语言文学、教育学、生物科学、化学、物理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心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体育教育、汉语国际教育、英语、音乐学、美术学、广播电视编导、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理科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等22个重点专业中,每个专业至少设立1个卓越与创新人才培养班,------“卓越教师班”“卓越工程师班”“卓越律师班”等。“卓越班”实行小班授课,强化专业技能训练,积极探索卓越人才培养的新方式和新途径,进行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的全面改革。
【转专业】学生入学一年后,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前5%特别优秀的学生(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中外合作办学和校企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除外),可在同一科类中申请转专业学习。
【录取原则】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并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安排专业。
(一)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投档比例若不超过1:1,则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投档比例超过1:1时,对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排在前1:1之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对其余考生按缺额数递补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高的考生。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方向)、数字媒体艺术(动画艺术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按高考文化成绩依次录取;戏剧影视文学按专业成绩加高考文化成绩所得的总分依次录取;音乐表演专业(与北京广慧金通教育合作定向培养)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依次录取;其余艺术类本科专业按专业成绩依次录取。
3、艺术类专业录取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出现平行分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录取,出现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平行分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体育学类按专业成绩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录取工作结束后,在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网站(http://www.zsb.sdnu.edu.cn)公布录取结果。
【录取批次】山东师范大学2013年山东省内本科艺术类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文史类、理工类在本科一批录取,体育类在本科一批录取,合作办学本科在本科二批录取。
【特殊要求】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2、鉴于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特殊性,该专业对考生报考条件的基本要求是:外语学习能力强(须有外语口试成绩),普通话基础好,身体健康,相貌端庄。
3、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音乐表演(与北京广慧金通教育合作定向培养)专业,鉴于学生培养方向为民航系统应用服务型人才,体检标准按中国民航总局体检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学费(学费标准如有变动,届时按山东省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1、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文史类专业3400元;理工类专业3600元;外语、体育类专业4800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7000元;艺术类专业6000元;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15000元;校企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服务外包)专业8000元。校企合作办学音乐表演专业(与北京广慧金通教育合作定向培养)学费暂未批复,届时以上级批复为准。热门专业学费上浮10%。
2、退费规定:退学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执行。学生须在每学年报到时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其它费用也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资助措施】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贷、奖、助、补、减等资助措施解决上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
【第二专业】学校目前开设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教育技术学、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劳动与社会保障、体育教育和工商管理等本科第二专业(学位)教育。根据人才培养的需求,将陆续增加设置新的第二专业(学位)教育。
【填报志愿】请考生参考我校往年录取情况和相应的录取批次线,根据自己的分数和兴趣选择专业志愿,注意各专业志愿之间拉开档次,放眼长远,合理看待“冷”、“热”专业。
近几年专业一志愿报考人数较多的专业有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制药工程、通信工程、工商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学、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
【联系方式】招生电话:0531-86182201、86182202、86180245 电子邮箱:zsb@sdnu.edu.cn
更多信息请访问山东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www.zsb.sdnu.edu.cn ;考生也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 查询我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