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6-05-1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165
收藏
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 学院概况
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座落广州市花都区。
二、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层次:专科
学院代码:13714
三、录取条件
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学校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和高考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四、录取原则
学院录取新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采用网上录取的操作办法。
(一) 凡第一志愿报考的上线(省招生办划定的分数线)考生,身体健康或虽有残疾,但符合所报专业规定要求,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正常学习者,确保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二) 凡填报学院志愿(非第一志愿)达到省招生办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含加分考生和降分投档考生),档案投到学院后,招生计划未满的前提下确保录取。
(三) 进档考生的专业,原则上按考生所报志愿录取,在考生所报志愿的专业额满后,由学院按照专业相近的原则安排。
(四) “艺术设计”专业不招色盲、色弱的考生。
五、退档原则
(一) 患有急、慢性传染病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二) 如发现考生档案、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退档,并报有关部门查处。
六、收费标准
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1) 文史类专业(物业管理、会计、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商务日语)学费9200元/年
(2) 理工类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应用电子技术、通信技术)学费9500元/年
(3) 艺术设计专业学费10000元/年
(4) 表演艺术专业学费12000元/年
(5) 住宿费 1500元/年
七、奖学金及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情况
(一) 学院设有各类个人奖学金、学习进步奖、优秀学生奖、优秀毕业生奖等各类奖励项目和有关的奖励政策措施。
(二) 学院还设有多种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供经济困难和创业活动的学生选择。
(三) 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海布光明路五号 邮编:510850
咨询电话:(020)86914402/86929603 传真:(020)86914402
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www.hdxy.org.cn E-mail: gzgsxyzb@hdxy.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