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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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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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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址:http://www.succ.edu.cn https://www.succ.edu.cn/zsxx/

2022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专科自主招生调整方案

时间: 2022-04-1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528 收藏

2022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工作调整方案

 

各位考生,根据《关于2022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工作调整的公告》的内容,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笔试工作改为校测(在线面试或测试),具体调整录取规则如下:

)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校测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考试科目及分值说明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合格”100分,“不合格”50分,满分700分,7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达到650分及以上方具有录取资格。

(1)普通类专业

①考试科目:校测(“线上面试”,满分300分

②合成总分= 7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校测成绩(满分1000分

(2)艺术类专业

①考试科目:校测(“线上测试——素描”,满分300分)

②合成总分= 7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校测成绩(满分1000分

2.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考生校测成绩须达到120分及以上,根据招生计划数的1:1.15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录取资格线按合成总分计,末位同分全进),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办法,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校测总分、校测模块一综合素质评价、模块二面试表现,优先录取成绩(或模块成绩)高者。

2)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考生校测(素描)成绩须达到180分及以上,根据招生计划数的1:1.15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录取资格线按合成总分计,末位同分全进),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办法,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校测(素描)总分、校测(素描)模块一、校测(素描)模块二、校测(素描)模块三、校测(素描)模块四,优先录取成绩(或模块成绩)高者。

3)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不可兼报,录取时不可相互调剂。

对于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以下简称“三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校测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考试科目及分值说明

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后“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满分150分;

(1)普通类专业

①考试科目:校测(“线上面试”,满分100分)

②合成总分= 3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校测成绩(满分250分

(2)艺术类专业

①考试科目:校测(“线上测试——素描”,满分100分)

②合成总分= 3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校测成绩(满分250分)

2.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考生校测成绩须达到40分及以上,根据招生计划数的1:1.1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录取资格线按合成总分计,末位同分全进),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办法,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校测总分、校测模块一综合素质评价、模块二面试表现,优先录取成绩(或模块成绩)高者。

(2)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考生校测(素描)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根据招生计划数的1:1.1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录取资格线按合成总分计,末位同分全进),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办法,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校测(素描)总分、校测(素描)模块一、校测(素描)模块二、校测(素描)模块三、校测(素描)模块四,优先录取成绩(或模块成绩)高者。

(3)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不可兼报,录取时不可相互调剂。

此方案仅在2022年本校专科自主招生中执行。

后续相关工作具体安排见下表: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4月17日

考生可登录官网首页(飘窗)查询或下载准考证信息

4月20日 - 4月21日

考生模拟线上校测

4月22日 - 4月23日

考生正式线上校测

4月25日

考生可登录官网首页查询校测成绩(具体详见后续官网通知)

4月25日

考生可通过邮件提交成绩复核申请(具体详见后续官网通知)

5月初

本校官网提供考生录取结果查询

感谢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政策咨询:招生办021-56605436

校测咨询:教务处021-57463411、37583260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2年4月16日

附件1:2022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校测(网络测试)成绩评定办法.pdf

附件2:2022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校测(网络测试)考生须知.pdf

附件3:2022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自主招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pdf

附件4:2022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网络面试环境须知视频.m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