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坐落在素有塞北江南之称的旅游名城——牡丹江市。学院办学条件优越,教学设备先进,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各专业均配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
二、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除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学院欢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进档考生按照实际考分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专业志愿因满额而不能满足时,若专业服从调剂,向相近专业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的投档成绩。
5、旅游管理、酒店管理、金融保险专业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体貌端正,语言表达能力强。
6、学院只招收英语考生和俄语考生。
7、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学费标准
1、室内设计技术、装潢艺术设计专业5000元/年。
2、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金融保险专业4000元/年。
3、其他专业4500元/年。
四、毕业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五、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圣林街15号 邮编:157011
电话:0453-6575123、6573300 传真:0453-6573567
网址:http://www.hljszy.net E-mail:hljsyzyx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