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须知(转发))
时间: 2022-06-09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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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我省相关工作安排,2022年有意向在河北省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和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等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按流程参加并通过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政治考察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并在规定时间段按要求填报志愿。有关须知事项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参加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和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具有河北省户籍(以高考报名时户籍所在地为准),并在河北省参加高考;
(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二、公安院校招生报名及政治考察
公安院校招生报名及政治考察时间为5月26日14时至6月10日17时,相关安排详见河北省公安厅此前发布的《2022年河北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报名及政治考察公告》。
三、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参加政治考察且结论为合格的考生,方可按流程参加由河北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以下简称测试)。
(一)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1.面试项目和标准
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具体标准为:
(1)报考动机端正,对于从事公安工作有主观积极愿望;
(2)言语表达清晰,无影响语言表达的口吃、嗓音明显嘶哑;
(3)身体协调,无肢体功能障碍、下蹲不全、步态异常;
(4)无影响考生从事公安工作、有损人民警察形象的其他情况。
2.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6)其他: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无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等);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无文身;嗅觉不迟钝;两耳听力正常。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二)考生患病经历申报
考生在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前须打印并签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见附件1),考生务必认真阅读,逐项核实确认内容,如实做出承诺。承诺不实的,考生本人将承担一切后果。考生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中出现意外,由考生本人承担。《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具体标准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三)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安排
1.测试点、测试时间
(1)因疫情防控需要,省公安厅在全省11个设区市均设置了测试点,各设区市考生应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设区市测试点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雄安新区、定州市考生在保定市测试点、辛集市考生在石家庄市测试点、华北油田考生在户籍所在地的设区市测试点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2)河北省2022年公安院校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定于6月19日开始,各测试点结束时间依据当地政治考察合格考生数量确定,原则上不少于2天。其中,每日测试时间为上午7:30-11:00,下午14:30-18:00,各测试点均在测试工作最后1日下午15时后安排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37.3℃)等异常症状和接触、旅居等异常情况,但经疫情防控部门研判评估确定排除疫情风险的考生测试专场,在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后进行测试。
(3)考生可于6月15日登录“河北省公安厅公安院校招生报名信息系统”,查询本人参加测试的具体时间段、应前往的测试点信息。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测试点前往参加测试,未按时或未到指定测试点参加测试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
(4)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在确保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省公安厅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评估意见,可能对测试点、测试时间等作应急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信息和“河北省公安厅公安院校招生报名信息系统”的查询信息。
2.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照2022年我省高考对考生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考生应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并按以下要求提前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方面准备。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要求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无法参加测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准备参加测试的考生应于高考结束后继续每日健康监测,如实填写《河北省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生健康自我承诺书》(见附件2),由本人签字。考生测试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按规定及时就医。
(2)对存在疫情风险的考生,如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身体状况异常的,测试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测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测试前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3类人员密切接触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测试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市的其他县(市、区、旗)、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健康码或行程卡异常等情况的,应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3)准备参加测试的考生应避免跨市、出省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市的其他县(市、区、旗)、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旗),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4)考生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测试点参加测试,如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关注健康码和疫情防控部门排查流调情况。
(5)考生于测试前48小时内在测试点所在市完成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
(6)除工作人员要求摘下口罩的情况外,考生在测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出现口罩破损、变形、弄湿、弄脏导致防护性能降低时应及时更换。
(7)考生在测试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引导,自觉排队,保持安静,有序入场、离场。
(8)考生家长要支持、配合测试点疫情防控和测试工作。社会车辆和考生家长在接送考生上下车后,要及时驶离测试场地附近,按照执勤交警的指挥,将车辆行驶到指定地点有序停放。家长在等候过程中,不要在测试场地附近聚集,不拥堵周边道路,并做好安全防护。
3.考生进入测试点注意事项
(1)考生进入测试点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提交《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河北省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生健康自我承诺书》和48小时内测试点所在市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医疗机构纸质报告或打印的河北健康码检测记录截图),使用手机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卡,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卡核验、身份信息核验和违禁物品检查。
(2)考生在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和违禁品,因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卡需要携带的手机,应在工作人员核验完成后,主动交至测试点入口的考生手机保管处,测试结束后领取。
4.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按医院核定标准缴纳体检费15元,请提前准备相应金额的现金。
(2)建议考生穿着夏季运动服、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考生要正确评估自身是否适合剧烈运动,严格按照体能测评场地工作人员要求,做好热身等准备活动,根据身体情况量力而行。如考生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中出现受伤、致病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查询
考生可于6月26日12时后登陆“河北省公安厅公安院校招生报名信息系统”查询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
四、填报志愿
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按流程参加并通过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政治考察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段填报相关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报考志愿。
(一)公安院校根据招生层次分别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和专科提前批,均实行顺序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可填报1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铁道警察学院等院校公安本科专业列在本科提前批A段,执行本科批录取控制线;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公安专科专业列在专科提前批,执行专科批录取控制线。公安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与公安类其他计划同批编列,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填报。
(二)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铁道警察学院公安本科专业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8日9时至7月2日17时。
(三)报考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公安专科专业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30日12时至8月2日17时。
五、录取
每批次集中填报志愿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将报考该院校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均合格且达到相应批次控制线的考生,依据考生分数,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投档,招生院校负责审查录取。如集中填报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志愿征集,并按照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放征集志愿档案。公安院校在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2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复核、政治考察复核、档案复审和体检复检等复查工作。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六、特别提示
河北省公安厅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受理公安院校招生有关事项,任何以中介、组织、单位或个人名义声称可以提供所谓的“保过关”“可以疏通关系”“保证录取”等“服务”,并以“好处费”“人情费”等为由收受钱财的,均涉嫌诈骗。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参加测试,切勿上当受骗。河北省公安厅将严格执行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执行各项工作纪律,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保证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