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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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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政法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311-87115208,0311-87115207,0311-87115522

官方网址:http://www.helc.edu.cn http://zhaosheng.helc.edu.cn/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3-05-1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282 收藏

学校名称: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408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由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管理,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学校,是河北省法学教育的发源地。学院位于省会石家庄市,与共和国同龄,现有三个校区,校本部位于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北院位于石家庄市学府路77号,东院位于石家庄市学府路41号。学院先后荣获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教育教学质量A级院校、河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河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财经商贸类“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中国双创典型示范高校、中国双创典型示范基地、中国双创组织能力贡献奖等荣誉称号,成功入选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鲲鹏产业学院”共建院校、工信部首批“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实践基地”、“专精特新产业学院(法务数字化方向)”建设单位、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自主试点单位、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基地、河北省人大法工委立法基地。在全国知名第三方大学评价机构艾瑞深校友会网发布的中国大学排行榜中,学院近三年连续蝉联政法类高职院校第一名,被评为唯一的政法类“中国高水平高职院校”和“四星级院校”。学院法律事务、数字媒体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园林技术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法律事务专业群为省级骨干专业群,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法律事务专业实训基地,河北省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新商科虚拟仿真实训中心、数字创意设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园林技术专业高水平实训基地,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河北省“鉴保联调”服务中心。

一、招生范围

参加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空中乘务和表演艺术(航空服务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185厘米,女生162-175厘米;考生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双眼矫正视力C表0.7以上,无色盲、色弱。

3.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该专业。面试安排详见学院网站。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四、录取原则

1.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对于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由高到低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比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安排;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理工类)或历史(文史类)单科成绩依次比对;按照以上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后,如有未满额的专业,学校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3.对符合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投档分录取。

4.录取考生体检要求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空中乘务和表演艺术(航空服务方向)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符合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补充要求。

5.新生报到后,学院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1.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空中乘务专业和表演艺术专业(航空服务方向)学费待定,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2.住宿费标准500—800元/年/生。

3.奖助学金情况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校内奖学金:特等奖学金2000元/学期/生,一等奖学金1500元/学期/生,二等奖学金1200元/学期/生,三等奖学金800元/学期/生。

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三档(特困)4400元/年/生,二档(困难)3300元/年/生,一档(一般困难)2200元/年/生。

此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可享受国家“三免一助”资助政策。学院还提供多类勤工助学岗位,全方位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毕业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569号

联系部门: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050061

咨询电话:0311—87115522、87115533

学院网址:http://www.hel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