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及要求
1.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130人,专业及高考报名科类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高考报名科类 |
1 | 航空航天类 | 理科 |
2 | 机械工程 | 理科 |
3 | 工程力学 | 理科 |
4 | 应用物理学 | 理科 |
5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理科 |
6 | 生物医学工程 | 理科 |
7 | 应用化学 | 理科 |
8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理科 |
9 | 软件工程 | 理科 |
1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11 | 法学 | 不限 |
上海市和浙江省的考生可报考自主招生的专业及选考科目如下:
专业名称 | 上海市考生可报考的专业高考选考科目范围 | 浙江省考生可报考的专业高考选考科目范围 |
航空航天类 | 物理,化学 | 物理 |
机械工程 | 物理,化学 | 物理 |
应用物理学 | 不招生 | 物理 |
生物医学工程 | 不招生 | 物理,化学,生物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不招生 | 不限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不招生 | 物理 |
软件工程 | 不招生 | 物理,化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不招生 | 物理,化学 |
法学 | 不招生 | 不限 |
2.考生根据高考报名科类(或选考科目要求)以及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等情况综合考虑,报考相对应的专业(限报一个)。有关支撑材料须与申请专业相关,其中,化学学科特长限报应用化学专业,生物学科特长限报生物医学工程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