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贯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753,在川招生代码:5157,主管部门:绵阳市人民政府。
第四条 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新一环路北段6号。
第六条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七条 学校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高职单招的相关政策、办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学校高职单招工作方案,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高职单招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括普高类和中职类,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简介(坚持考生自愿原则,被录取后进校不能转专业)
1.“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与加拿大北大西洋学院合作办学,学费为16000元/年。
培养情况:该专业开设Building Construction建筑构造、Structures建筑结构、BIM建模、Construction Surveying施工测量、Construction Methods施工技术和Construction measurement and pricing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等核心课程14门,引进外方教师担任相关专业核心课程,培养的学生具备涉外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能力,能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分析解决一般建筑施工技术问题。具备建筑工程施工计划、组织、实施和评价的能力,能按质量标准、安全要求,科学组织施工。
就业情况:就业前景良好,就业方向主要为建筑施工企业、咨询公司、监理公司、设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资产评估公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等从事施工、咨询、招投标、概预算、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及房地产开发规划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等。
2.“动漫制作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与意大利米兰ACME美术学院合作办学,学费为 18000 元/年。
培养情况: 该专业开设动画人物设计、动画场景设计、动画技术、视频制作原理、多媒体设计、次时代游戏模型制作、次世代游戏贴图绘制等11门核心课程 。引进外方教师担任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时数占该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以上。掌握概念设计、模型制作、动画设计、非线性编辑、视觉设计、技术美术、创意设计、游戏美术和虚拟现实开发等知识与技能。
就业情况:毕业生可在中国、意大利等国应聘就业,主要面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动画设计、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开发等职业群。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四川省确定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考生可在 4 月 10 日 17:00 后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sceea.cn)查询本人投档情况。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4月12日12:00前将退档申请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并经监护人及本人签字、按上指纹扫描后发送到我校招生就业处邮箱(zsc@mypt.edu.cn)并电话确认,或到我校招生就业处现场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因自愿放弃录取,空出计划缺额不做递补录取。
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第十七条 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67号)文件规定,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收保送及免试生,且申请考生须符合学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生专业及专业类别要求。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九条 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对录取专业不满意并符合《绵阳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规定条件者可在第一学期末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非我校人员进行招生宣传,也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816-2202104 2202113
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新一环路北段6号
邮政编码:621000
各专业咨询老师及联系电话:
材料与建造学院:
王老师 (0816)2202153 18081223798
高老师 18190646127
智能制造学院:
左老师18681667776 李老师13890194224
电子与信息学院:
王老师18981154308 李老师18508167269
财经商贸学院:
李老师13881176753 贾老师13778100606
旅游与管理学院:
李老师(0816)2781920 18880810598
陈老师18990178528
艺术设计学院:
罗老师 18602870283 韩老师 13730718663
监督电话: 周老师(0816)2571927
学校网址: http://www.myp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mypt.edu.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