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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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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818-2309358,0818-2309691

官方网址:http://www.dzvtc.edu.cn/ http://zsw.dzvtc.edu.cn/

2023年“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时间: 2023-03-1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607 收藏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根据《四川省2023年高等职业学校面向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韩家坝犀牛大道书山路1号(韩家坝校区)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徐家坝路448号(徐家坝校区)

(三)学历证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三、招生对象、专业和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编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就读校区

备注

1

520201

护理

医药卫生类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韩家坝犀牛大道书山路1号(韩家坝校区)

涉藏州县

2

520201

护理

医药卫生类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韩家坝犀牛大道书山路1号(韩家坝校区)

大小凉山彝区县

3

520301

药学

医药卫生类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韩家坝犀牛大道书山路1号(韩家坝校区)

涉藏州县

4

520301

药学

医药卫生类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韩家坝犀牛大道书山路1号(韩家坝校区)

大小凉山彝区县

备注: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院招生专业的有关(含身体状况)要求。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 考生只可填报我院的1个专业志愿,且应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原则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大类对口。

2.考生应于2023年3月21日8:00至23日17:00,登录我院官网http://www.dzvtc.edu.cn,进入“9+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专业志愿及其他相关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再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生。学院原则上不接受现场专业确认和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专业志愿确认和缴费的考生,学院视为自动放弃“9+3”单招报名资格。报名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费。

3.在“9+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于2023年4月1012:00至4月118:00止,在达州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3年4月3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文化+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大纲

编号

学院(系)

招生专业

技能测试要点

1

现代护理学院

护理

专业基础知识(面试)

2

智慧医技学院

药学

专业基础知识(面试)

学院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面试)。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2023年4月11

9:00-11:30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3:00-18:00

技能测试

(四)考试地点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韩家坝犀牛大道书山路1号(韩家坝校区)

六、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我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若出现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技能测试、德育、语文、数学成绩。

(二)有关事项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20日至4月26日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2.“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学校自行组织,我院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学校不具可比性。

3.4月13日,考生在9+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学院纪委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办理时间:9:00-17:00

4.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须在4月20日—26日,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书面手续办理时间:9:00-17:00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前向我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9+3”高职单招考试。

七、工作进程安排

工作安排

3月 21日 8:00 至 23日 17:00

登录我院官网http://www.dzvtc.edu.cn,进入“9+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及网上缴费。

3月29日至43日

考生资格审查,在学院网站公布核准名单,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4月1012:00至4月118:00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打印准考证,熟悉考场。

4月10

教务处布置考场。

 

4月11日前

免试考生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4月11

上午:9:00-11:30,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下午:13:00-18:00,技能测试。

4月12

学院考务办组织阅卷、汇总成绩。

4月13

考生在“9+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学院纪委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4月14

将预录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4月20日至4月26

在学院官网公示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如要放弃录取资格,须在公示期内到招生就业处书面申请。

公示期结束后

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公示无异议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八、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其余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监审处、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计财处、保卫处、信息中心、二级学院、附属医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9+3”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9+3”高职单招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学院纪委对“9+3”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学院“9+3”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四)学院“9+3”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题目制作、标准制定、评分、汇总成绩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六)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院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七)对“9+3”高职单招工作中出现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取消违规录取考生的录取资格。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

1.学院“9+3”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其他事宜

(一)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内地“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二)“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就读高职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计划有关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的学校和企业,均不再向接受校企联合办学培养的学生另行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等名目费用。

(三)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四)本章程由达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学院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韩家坝犀牛大道书山路1号(韩家坝校区)

邮政编码:635000

咨询电话:0818-2309358   监督电话:0818-7932715

咨询QQ群:914334253

学校招生网:http://zsw.dzv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