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招生章程
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招生章程(大专)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南昌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招生就业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 学校概况:
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08年,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市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也是全省唯一的一所以培养中、小学以及幼儿园教师为主并包括特殊教育等的多科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本部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大道342号 邮编330029。
二、 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招生,2006年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总数约为700名。
三、 录取规则: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省高招办按我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以高分到低分(含省、市级加分)进行投档。
2、在同批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高招办可将第二志愿考生从高分至低分进行投档。
3、由于我校各专业差异不大,因此在专业录取时不采取志愿间级差扣分(或加分)的政策。
四、我校对考生的男女性别一视同仁。
五、艺术类要求:
江西考生须获得江西省艺术专科考试合格证。
六、录取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
七、 学费、住宿费:
学费:专科:每人3100-3700元/学年。艺术专业 8000 元/学年。
住宿费:每人400-600元/学年。
八、 招生咨询
欢迎高中毕业生报考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有关学校院系、专业的详细介绍和专升本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
1、《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2、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站:www.nctc.com.cn
3、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系电话(0791)8111849
本章程由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