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内地新疆、西藏高中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为充分调动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内地新疆、西藏高中班学生(以下简称预高生)的学习积极性,使他们顺利完成大学学业,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转专业
预高生可在新生入学报到后以及在一、二年级学习结束前选择一次转专业的机会,转入预高生本人选择的专业学习。
(一)新生报到后转专业。预高生可在入学报到后一个月内申请转专业,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的书面申请,经教务处转交拟转入学院认定、分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以下简称主管校长)批准后办理转专业手续。转专业后一般编入转入学院相关专业同年级的班级学习管理。
(二)一年级结束前转专业。预高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的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并转交拟转入学院认定、主管校长批准后预高生于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转专业手续。转专业后一般编入转入学院相关专业同一年级或低一年级的班级学习管理。
(三)二年级结束前转专业。预高生可在二年级的第二学期,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的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并转交拟转入学院认定、主管校长批准后预高生于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转专业手续。转专业后一般编入转入学院相关专业下一年级的班级学习管理。
(四)预高生转专业后的学习管理与学分认定参照《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五)预高生在校学习期间只有一次上述转专业的机会。对已经办理了一次上述转专业手续的预高生再次提出转专业的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六)已办理转专业手续的预高生,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二、成绩记载
预高生所修按百分制记载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军事理论课程),按以下方式记载各学期成绩:
(一)预高生期末考核成绩≥60分,按实际成绩记。
(二)预高生期末考核成绩在40(含)至59(含)分之间,预高生可不参加补考,由教务处将预高生的补考成绩按60分记载。
(三)预高生期末考核成绩<40分,符合《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的,应参加下一学期开学前的补考。补考后的考核成绩记载如下:
1.补考后考核成绩≥60分的:
按预高生所在年级适用的《学籍管理规定》中成绩记载办法记载补考成绩。
2.补考后考核成绩在40(含)至59分(含)之间的,按60分记载。
3.补考后考核成绩<40分的,按实际成绩记载,并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后续事宜。
三、授予学士学位的学业标准
符合毕业的学业标准要求,且取得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1.10(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凡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均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校教发〔2011〕6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