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学院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萍乡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溯源于1941年创办的省立萍乡简易师范学校,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萍乡学院。八十多载办学春秋,为社会输送了10余万名毕业生。首届毕业生刘天泉是中国工程院院士。
学校设有11个教学学院和5个产业学院,涉及工学、文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历史学、农学等九个学科门类的36个本科专业。现有教职员工839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82人,高级职称215人。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人才工程人选80余人。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2801人。
升本以来,学校秉承“厚德至善、励学笃行”的校训精神,坚持立足萍乡,面向江西,辐射全国,以工学为主、文理为基础,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着力构建与区域产业结构相匹配的学科专业体系,致力于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报名条件及生源所在省份的普通高招相关规定。
2.报考美术、音乐类专业要具有一定美术、音乐专业基础,考生需参加生源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美术、音乐类联考;报考编导类专业无需参加生源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联考。
3.我校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4.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根据专业课的特殊要求,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不招色盲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有专业调剂机会的由我校负责将该考生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没有专业调剂机会的,做退档处理。
三、录取原则
1.对美术、音乐类专业的录取:录取时使用各省美术、音乐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要求考生同时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音乐类对应批次专业合格线及文化控制线。录取原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投档办法执行。按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从专业志愿”原则录取。录取招生计划中排序最后一名考生同分,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新高考改革省份再按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2.对编导类专业的录取:参照各省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高考省(自治区、直辖市),如遇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理工类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不含加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如遇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四、招生专业
(一)视觉传达设计
1.拟招生人数:90人。
2.学制及学位: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3.培育目标:培养掌握设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坚持以服务区域经济建设为根本,富有创新意识、开拓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人才。培养学生能够独立从事平面广告设计、品牌形象设计、包装设计、产品设计、出版印刷设计等工作,成为具有一定专业素质的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学生具有较为系统的视觉传达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在设计创新、语言、文字表达、社会交流沟通能力方面得到全面锻炼。
4.主干课程:图案、构成基础、图形创意、字体设计、标志设计、插画、版式设计、广告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印刷与制作、品牌形象设计、包装设计、包装容器设计、数字媒体、动画、产品设计、展示与陈设等。
5.职业展望:学生毕业后可在设计公司、文化传媒企业、设计院、出版社、电视台、报社、博物馆、学校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化创意、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动画设计、数字印刷、插画设计、影视制作、品牌策划设计、出版编辑、艺术教育等工作。
(二)美术学
1.拟招生人数:70人。
2.学制及学位: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3.培育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美术理论知识、美术教学和研究能力、绘画表现能力和艺术创作能力,掌握美术教育学科理论知识与美术教学技能,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拥有美术创作能力及美术教育创新意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需要,能从事美术教育的高素质应用型师资人才。
4.主干课程:素描基础、色彩基础、设计基础、书法与篆刻、美术概论、中国美术史、西方美术史、中学美术教学法、中国传统文化概论、中国画、水彩画、油画、版画、雕塑、中国民间美术、美术鉴赏与批评等。
5.职业展望:学生毕业后可在中学、小学和学前教育领域从事美术教育、教研及管理,在专业相关领域、企业、传播机构从事活动策划、项目推广与管理,在群众文化部门、社会培养机构等担任美术研究、创作、辅导等工作。
(三)音乐学
1.拟招生人数:93人。
2.学制及学位: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3.培养方向:声乐和器乐。声乐方向只招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器乐方向只招钢琴、二胡、竹笛、琵琶、阮、古筝、扬琴、笙、唢呐、大提琴、低音提琴。
4.培育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音乐从教能力,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及基本方法与技能,综合素质高,教学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自我发展能力,能在中学及相关教育机构从事教学、教研和管理工作的音乐基层骨干教师。学生通过考试获得国家《教师资格证书》。
5.主干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声乐、基础钢琴、民族器乐、合唱与指挥、基础和声、歌曲分析与写作、中国音乐史与名作欣赏、西方音乐史与名作欣赏、伴奏与弹唱、中小学音乐教材分析与课程设计、形体训练与舞蹈、歌唱与钢琴伴奏、音乐美学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简明配器法等。
6.职业展望:学生毕业后可在中小学、文化馆站、社会音乐团体等单位从事音乐教育及音乐相关工作。
(四)广播电视编导
1.拟招生人数:80人。
2.学制及学位: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3.培育目标:培养适应传媒行业需求、熟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特性,熟悉掌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必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融媒体思维和良好的职业、人文素养,有一定的科学创新精神,能从事广播电视编导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4.主干课程:广播电视概论、传播学、视听语言、摄影基础、 电视摄像、非线编辑、电视节目策划与制作、微电影创作、剧本创作、影视作品赏析、电影学导论、影视美学、语言表达与训练等。
5.职业展望:毕业生可在广播电视新媒体、文化传媒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制作、编辑、宣传等工作。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布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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