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JIANGXI MODERN POLYTECHNIC COLLEGE (国标码12943);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六条 学院地址:
艾溪湖校区: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38号
青山湖校区:江西省南昌市顺 外 路388号
共青城产教融合基地:共青城市高新开发区科技三大道
原则上今年环境与能源学院所有专业(材料工程技术、光伏材料制备技术、分析检验技术、环境监测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和设计学院除艺术设计外所有专业(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第一学年在青山湖校区就读。建筑工程学院所有专业(智能建造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第一学年在共青城产教融合基地就读。其他专业在艾溪湖校区就读。具体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备注为准。
第二章 颁发毕业证书的名称和种类
第七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和办法
第八条 学院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按照江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办学条件、专业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经江西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分省分专业计划,学院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具体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院可对跨省计划内的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招生科类、条件及专业
第十一条 学院面省内招收历史类、物理类、艺术、三校生普通类考生,省外招生科类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男女比例不限。考生的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及学费
学院开设的软件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12000元/年,其他招生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年。住宿费以学院招生网的《2024年新生入学须知》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或查阅我院官网对外公布的各省招生计划。
第五章 学院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按国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院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可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报考历史类的语文较高者优先录取,报考物理类的数学较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要求:
1、身高:女生在163-175CM之间,男生在173-184CM之间;
2、形象: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部无疤痕;
3、视力:矫正视力《E字表》不低于4.8,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
4、听力正常,口齿清晰,无口吃;
5、上肢和下肢膝盖以下裸露部分无疤痕,无纹身和狐臭;
第十八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必须合格。对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办规定计入投档成绩总分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六章: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二条 学院严格按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学院建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学院,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院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本章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学院官网上向社会公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院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本章程由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38号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处 邮编:330095
咨询电话:0791-88123456、88123658
学院网址:http://www.jxxdxy.edu.cn/
招生章程公布网址: https://zsw.jxxdx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