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2年单独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省教育厅《江西省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赣教考字〔2021〕2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特殊才能的优秀人才。
2.基本原则: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遵循公开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在江西省教育厅领导下,学院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确保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规范有序。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刘胜
副组长:洪德良 谢国辉 胡焰林 林丽华
成 员:曾志琳 徐祖荣 邱水根 熊国友 魏明 王晓亮 邱优辉 帅凯晖 杨小兵 姚金红 甘岱琳 曾群浪 卢金平
各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1.教务处:负责制定单招考试应急预案,负责组建命题专家组,由专家组根据招生专业的特点设计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考试的一切考务工作,出试卷、试卷印刷、装袋、考场编排、组考、阅卷、登分等。
2.后勤处:负责学院疫情防控,负责学院环境卫生及水电保障,负责协调食堂解决学生就餐问题。
3.保卫处:负责学院校门口的安保、体温测量、校园巡逻、考场安保。
4.招就处:负责组织学生报名及审查学生资料,准考证的打印发放,组织学生来校参加考试,录取工作。
5.纪检监察室:负责高职单招工作的监督。
三、单招对象
已完成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尚未完成高考报名的,可于3月1-3日统一到户籍或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补报名手续。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3月7日9:00-9日17:00
2.报名方式: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报院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高校,可选不超过5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考生可以对所报考院校及专业修改1次。
3.3月19日前在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www.fzjsxy.cn)公布报考考生名单。
4.考生凭“赣通码”、二代身份证于3月19日到校报到,现场签订《江西省2022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被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2022年6月举行的统一高考,确认考场及领取准考证,无特殊情况考生家长及车辆不能进入校园。
5.确认地点: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大楼208室
五、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3月20日上午9:00-10:30,时长90分钟。
2.测试科目及总分:文化素质(语文+数学+ 政治常识)与《计算机文化基础技能测试》,试卷总分450分,其中,语文135分、数学60分、政治常识135分、计算机文化基础120分。
3.测试方式采用测试方式采用闭卷网络考试,在电脑端或移动端考试。
4.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 政治常识)内容与要求通过测试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应用分析能力,数学分析运用、逻辑推理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主要考核对当前社会、经济和政治常识的了解情况,尤其是对热点问题的掌握与理解。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掌握情况,对待职业的态度,如何正确认知学习与工作、专业与职业的关系,树立正确的职业观。
(2)科学文化素质主要考核文学知识、科技常识、地理常识、历史常识、心理素质、安全意识等。
(3)应用分析能力主要考核理解、语言表达与基本写作等能力。对事物进行观察、分辨、判断和剖析的能力。
(4) 数学分析能力主要考核理解、应用数学基本知识分析具体事务的能力,逻辑思维表达与分析能力。
5.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及要求计算机基础知识、电脑操作系统、办公应用软件及网络等基本知识。
6.测试题型及分值
(1)语文素质测试满分135分,各题型分值为:单项选择题(75分,共15题,每题5分)、判断题(60分,共12题,每题5分) 。
(2)数学素质测试满分为60分,各题型分值为:单项选择题(45分,共9题,每题5分)、判断题(15分,共3题,每题5分)。
(3)计算机文化基础技能测试满分为120分,各题型分值为:单项选择题(60分,共12题,每题5分)、判断题(60分,共12题,每题5分)。
(4)政治常识满分为135分,各题型分值为:单项选择题(75分,共15题,每题5分)、判断题(60分,共12题,每题5分)。
六、录取
1.录取原则:考生成绩达到我院划定文化最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2.拟录取公布时间:3月29日前在我校网站公布拟录名单。
3.录取时间:4月9日在我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并邮寄录取通知书。
七、招生纪律
招生工作人员和广大考生,要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自觉遵守招生工作各项规定。招生部门要做到“四公开、两监督”,即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分数线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参与此项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包括监考老师、评卷老师、技能考试统分人员等)都要执行回避制度和有关纪律、规定,都要坚持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回避徇私舞弊。如发现舞弊者,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招生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人员,将追究刑事责任。
八、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临路276号
联系电话:0794-7058123 7058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