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江西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江西城市职业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江西城市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以高职为主,以“三元育人”为特色,为城市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教学型大学。下设:经贸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人文外语学院、艺术学院共37个高职专业。学院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校园占地1460亩,现有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在校生18118人。
学院聘请中国科学院院士、计算机科学家、数学家张景中教授任我院名誉院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一批省内外知名教育、教学、管理专家担任院、分院领导。现拥有专、兼结合,结构合理,总数已达1400人(其中专职教师中副高以上职称占37%)的高素质师资队伍。
学院教学设施齐全,满足各专业实践教学需求。建设了多媒体教学中心、图书馆电子管理系统、校园宽带网络系统等。拥有高达12层的数字化图书馆、藏书52.9万册,设有先进的广播电视中心和标准全塑胶的万人体育运动场。语音设备780座,多媒体教室20个,电子阅览室2个,拥有性能先进的计算机3200多台,建有:计算机网络实验室,计算机硬件开发实验室,计算机软件实验室,单片机接口技术实验室,电子电工实验室(国家科技部、劳动部联合开发的电子电气教学实验基地),电气化实验室,经贸管理与财会综合模拟实验室、数控机床实验室、建筑技术实验室,电力系统实验室,金工实习基地等;校外各种专业实训基地28处。艺术学院拥有画室,琴房(包括多媒体教学琴房),练功房及800个座位的大型演出厅等。资产总值近3个亿,其中教学科研设备价值4600万元。
学院贯彻“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的办学思想,坚持“夯实基础,苦练内功”的育人方针;着力实践院长黄玉林创立具有划时代进步的“健全人格+复合专业+实践能力”的三元育人模式;培育了“待同学为朋友"的新型师生关系,实施了“全开放式现代化教学,半封闭军事化管理”的教学管理,并积极为学生优势就业开拓思路,从2004年起,学院相继与30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合作关系,采取“定单”式培养和用人单位签订赞助定向合同书,确保了历年毕业生优势就业率均达到98%以上,赢得了“教实学、育真才、严管理、优就业”的广泛赞誉。
学院着力强化学生计算机技能、外语水平和艺术素养教育,并以在人文教育方面的积极探索和大学文化的成功实践,赢得了与清华、北大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大学文科发展研讨会的信任和殊荣。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考生,均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专业设置:
统招专科:市场营销、会计电算化、营销与策划、计算机应用、软件技术、应用电子、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电脑艺术设计、音乐表演、法律、秘书、导游、新闻采编与制作、商务英语、商务日语等。
自考本科:电脑会计、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金融管理、计算机应用、网络工程、软件开发、机电一体化、电子工程、建筑工程、美术、音乐、法律、新闻、广告、秘书、饭店管理、旅游英语等。
三、录取规则:
1、我院新生录取工作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院调档比例130%以内。
3、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人数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或调剂志愿,录满为止。
4、我院坚决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
5、我院对外语要求不限,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6、健康状况按国家体检标准执行。
7、我院学费严格按江西省物价局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8、我院执行奖学金制度,对贫困学生可安排勤工俭学。
四、招生公告:
1、我院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二00六年秋季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管理体制内运行,并按照国家下达的跨省招生生源计划数(详见各省印制的《高考报考指南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考生在当地报考、按当地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由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按计划数办理录取手续。凡未经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直接注册为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籍。
2、我院可以面向全国自主招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二00六年秋季主要招收自考本、专科学生,学生毕业后,学校负责推荐就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五、办学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梅岭风景区
六、联系电话:0791-7129001 3767307 3760370 6392291 邮编:33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