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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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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757-87263121,0757-87263100

官方网址:http://www.fspt.edu.cn/ http://zs.fspt.net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时间: 2009-05-0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594 收藏

  一、学校全称、校址:

  学校全称: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卫国路校区)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69号

  (南海校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马鞍岗

  二、办学层次:

  高职

  三、办学性质和办学类型:

  公办高等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招生范围、专业人数及有关说明:

  广东省内招生,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五、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要求:

  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旅游管理专业只招收乙肝表面抗体呈阴性的考生;

  (2)因专业性质所限制,计算机应用技术(多媒体方向)、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不招色弱(不能识别红、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的)、色盲考生;

  (3)各专业均不招收先天性失聪考生;

  (4)各专业严格执行高考体检标准,对患有急、慢性传染病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七、录取规则: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则按志愿顺序和级差要求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之间专业级差为5分。

  2、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和级差要求录取,依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志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并进行志愿之间专业级差处理后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3、对于享受各种加分和调整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广东省招生工作文件规定的),在同等条件下择优录取,专业安排以高考成绩为准。无单科成绩要求。

  八、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理工科类5500元/学年,文科类4500元/学年;

  (2)住宿费:走读生不收住宿费,住宿生:(南海校区)男生1500元/学年;女生750元/学年;(卫国路校区)男、女生均为750元/学年。

  (3)其它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其他证书种类:

  (1)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有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二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及各专业相应的技能证书,但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考试并获得通过,由其颁发受认可的证书。

  十、奖贷措施:

  1、奖学金:执行国家奖、助学金政策,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

  2、助学贷款:学院根据国家有关助、贷政策,按有关程序和认定办法,协助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贷款。

  3、勤工助学: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和学生本人申请,提供适量的勤工助学岗位。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69号 邮编:528000

  网址:http//www.fspt.cn E-mail:fspcwg@163.com

  联系电话:0757—83338760、85897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