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广东省阳江市区东山路
三、学校代码:12771
四、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核准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五、办学层次:全日制高职(专科)
六、招生条件:
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2009《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颁发学历证书: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阳江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八、招生录取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科和文化科考试成绩都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考生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试科目要求:按各生源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5、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师范类考生还应具备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
6、属政策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按国家教育部和各生源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7、食品营养与检测和旅游管理专业不招色盲、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考生。
8、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园林技术、水产养殖、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9、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其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九、录取操作办法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即考虑第二志愿的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十、收费标准:
学杂费依据广东省省物价局和阳江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水产养殖、园林技术、数学教育为5000元/年?生;语文教育、文秘、涉外旅游、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市场营销、会计电算化为4500元/年?生;商务英语、英语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现代教育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为5500元/年?生;广告设计与制作、美术教育和音乐教育为6000元/年?生。
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200元/学年?生。
十一、奖贷学金有关设置
1、“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0元。“国家助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元。每学年评定一次。
2、学院设立“陈戈平教育基金”、“肇英勤学奖”和“长崎奖学金”,资助学习成绩优秀家庭贫困学生。其中“陈戈平教育基金”每年资助学生150名,每人3000元/年;“肇英勤学奖”每年奖励学生24名,每人每年1000-3000元;“长崎奖学金”每年奖励学生36名,每人500元/年。
3、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对象是学院在籍各专业全日制普通专科生,以我院《学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为依据,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面占学生总数15%。
4、单项奖学金:设英语过级成绩优秀奖、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应用水平统考奖、创新奖等多种奖学金。
5、特困生生活补助金: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酌情给予补助或减免学杂费。
6、学院设立勤工助学机构: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按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报酬。
7、学院协助家庭有困难的学生申请银行贷款。
十二、附件
1、本章程如与上级有关文件有不符处,以上级规定为准。
2、本章程解释权在阳江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十三、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广东省阳江市阳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 0662-3327713,0662-3316729(传真)
通讯地址:广东省阳江市区东山路
邮政编码:529566
学院网址:http://www.yjcollege.net/zsb/index.htm
E-mail:yjxy066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