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知识,能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和研究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会计学、经济法、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实务、薪酬管理、劳动人事法规等。
学生毕业后可应聘政府人事组织部门、各类企业、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及猎头等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的管理和开发,也可应聘各类学校、政策研究部门等从事本专业的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
备注:本专业具有管理学学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获批校级重点专业建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