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音乐表演(130201)
二、培育目标
本专业分声乐、器乐、音乐艺术管理和音乐剧等专业方向,培养学生具有音乐表演、音乐创作等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和机构从事表演、教学、音乐创作及音乐研究等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在能力上,要求精通与音乐表演相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音乐表演专业方向的基本训练,掌握其相应专业方向所规定的在音乐表演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还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掌握音乐表演学科以及音乐学、作曲技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一门及以上的音乐演奏或演唱技术;具有独立研习、分析音乐作品,并在表演中进行二度创作的基本能力;熟悉党和国家对于文艺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相关音乐表演的理论前沿、发展动态以及行业需求;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三、专业特色与竞争优势
(一)构建富有特色的课程体系
声乐、器乐、乐理、视唱练耳、合唱与指挥、艺术概论、中外音乐史、中外音乐作品欣赏、中国传统音乐理论、音乐美学、和声学、复调、曲式与作品分析等
四、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