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面向规划与建筑设计院(所)、规划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房地产企业,牢固掌握城乡规划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从事城乡规划编制与建设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高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
规划设计员:在规划院或设计事务所从事城乡规划设计。规划管理员:在规划建设管理局、土地管理局、建设委员会等城乡行政管理部门从事城乡建设管理。建筑设计员:在设计院或设计事务所从事建筑设计。房地产策划与管理:在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咨询与中介等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前期可行性研究、房产项目设计策划、联系与指导设计部门、代办委托设计与上报管理部门申请审批等工作。后续主要发展的国家注册职业岗位为: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